
12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微博发布案件播报,称杨颖(anglebaby)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须在涉案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连续十日登载声明向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65000元。而杨颖方则委托律师事务所,在收到被告赔偿款后全额捐献公益。


据悉,被告海克公司因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吃瓜情报局”中发布标题为《野鸡or正牌?靠换头续命的她榨干P友走上贵圈顶端》的文章,文中使用“宝宝”这一代替性词语暗指杨颖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文中发布“活动的筹码自然就是身体”等多达15处侮辱诽谤内容,涉嫌构成对杨颖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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