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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英雄》出品方回应抄袭:拥有作品完整版权

11月11日,博纳影业官方微博就电影《烈火英雄》涉嫌抄袭被起诉一事发布声明。声明回顾了影片剧本创作的几个重要时间点,强调博纳拥有该电影作品的全部版权,并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

声明全文

此事缘起是北京海淀法院10日发布案件播报,《烈火英雄》被李某某以抄袭为由诉至法院,称该片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诸多方面抄袭、剽窃其作品《火烈鸟》。包括博纳在内的8家电影出品发行方均被起诉。而《烈火英雄》的所有宣传内容及博纳影业的最新声明均表示,该片改编自鲍尔吉原野的长篇报告文学作品《最深的水是泪水》。

法院案件播报

11日早些时候,新京报独家连线《烈火英雄》导演陈国辉。陈国辉称抄袭指控纯属无稽之谈,他提供了初版剧本截图,表示2018年初《烈火英雄》剧本就完成了第一稿,2017年就创作了大部分内容并做了大量关于消防员的采访,这比《火烈鸟》开始连载的时间要早,时间点根本对不上。这是真实发生的事,干嘛要去抄一本书。我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这样子讲。陈国辉说,对于一个做创作的人来说,这个指控非常严重,我一直非常尊重原创,没有可能去抄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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