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5年4月26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王金山担任审判长,公开宣判了“非诚勿扰”网络艺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判决书驳回了上诉人金安焕和《非诚勿扰》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并以电子方式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法院最终认定华谊兄弟公司是《非诚勿扰》艺术作品的版权所有者。上诉人金安焕、永嘉县利用婚姻介绍所侵犯了被上诉人华谊兄弟公司在《非诚勿扰》艺术作品中的著作权。一审法院裁定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法院驳回上诉人金安焕和费成武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并将判决文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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